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17915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6〕134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督查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6-05-04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、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的通知》(交办办〔2016〕3号)转发给你们,并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、深化认识。贴近民生实事是交通运输部推出的惠民生重大举措,是我省加快交通运输发展、提升交通运输服务水平的重大政策机遇。各单位、各市区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,将之作为加快建成小康交通、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,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、积极性,紧抓政策机遇,结合本单位、本地区实际情况抓好各项惠民生措施的贯彻落实,加快补齐发展短板,确保群众得到实惠。
二、明确任务、落实责任。按照部总体安排,2016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共13项,涉及农村交通提升、普通公路完善、运输服务保障三大方面,总体目标、年度任务均已明确。厅规划处、路网处、运输处、科技处要积极加强与部有关司局衔接,全力争取中央的政策、资金支持,加快对接项目计划,牵头抓好我省具体任务的安排部署、分解下达和督促推进。省公路局、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,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、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。各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省厅有关处室和厅直有关单位的衔接,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。
三、强化监督、抓好落实。省厅将严格监督检查,惠民生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厅系统目标责任考核,并适时开展宏观面上督查和重大专项督查,对任务延误或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并调减相应资金计划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6年2月16日